課程名稱 |
非訟事件法 Code Governing Nonlitigation Matters |
開課學期 |
111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陳瑋佑 |
課號 |
LAW3273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620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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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五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萬2101 |
備註 |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20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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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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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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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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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民事紛爭解決制度泛論
非訟事件與訴訟事件之區分
非訟事件之程序基本原則:職權裁量主義、簡速主義
非訟事件之類型: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
非訟程序之合法性:管轄、關係人、程序標的
非訟程序之有理性:事證蒐集、證明原則、形式審查論
非訟裁定之效力
非訟程序之暫時處分(視進度)
※加簽方式:
以加退選期間終了當週上課前系統顯示選課人數狀況為準,加簽至選課人數上限(120人),並於該次上課結束時發放授權碼。法律系(含雙主修)四年級或科法所三年級,已修畢民訴法者,得優先。
請注意,先寄信者「不會」取得加簽的優先順位。 |
課程目標 |
說明非訟法上重要制度及相關學說、實務見解,學習並操作解釋適用非訟法之方法,同時與民訴法上相關制度相比較 |
課程要求 |
期末考
課程參與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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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邱聯恭(1996),程序保障之機能:基於民事事件類型審理必要論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肯定論之觀點,載:程序制度機能論,頁61 |
參考書目 |
隨課程講義提示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90% |
期末考預計採取open book形式。 |
2. |
出席 |
10% |
隨機點名二次未到者,出席分數為0分。第三次仍未到者,不得參加期末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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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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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繳交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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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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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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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2/24 |
非訟事件程序法概論 |
第2週 |
3/3 |
訴訟事件與非訟事件 |
第3週 |
3/10 |
訴訟法理與非訟法理 |
第4週 |
3/17 |
程序法理交錯適用論 |
第5週 |
3/24 |
期中溫書假 |
第6週 |
3/31 |
非訟程序之開始 |
第7週 |
4/7 |
非訟法院體系 |
第8週 |
4/14 |
關係人概念(一):判斷標準 |
第9週 |
4/21 |
關係人概念(二):實例解析 |
第10週 |
4/28 |
程序標的概念 |
第11週 |
5/5 |
裁判基礎資料之蒐集與證明 |
第12週 |
5/12 |
形式審查論 |
第13週 |
5/19 |
非訟裁判(一):類型、要件及生效時點 |
第14週 |
5/26 |
非訟裁判(二):可變更性、效力內容 |
第15週 |
6/2 |
溫書假 |
第16週 |
6/9 |
期末考 |